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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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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拟定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在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申文涛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人社局全面工作。

辛永亮副局长分管就业再就业、创业担保贷款、劳务输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郭用兵副局长分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才交流中心、行政中心窗口管理工作。
王旺生纪检组长分管纪检、政策法规信访、基金监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万增开副局长分管职业能力建设、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工作。
机构名称:人社局
联系电话: 6166991
网址:
地址: 林州市党政综合楼东附楼三楼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科室、局属单位的业务和对外联系工作;
2、负责综合材料和重要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提案办理、催办督查、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及文印、保密、印章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
3、负责政务信息、报刊征订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和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的管理和调度工作;
4、负责公用设施和公共财产的购置、管理等工作;
5、联系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
6、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干部;
7、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372—6166991
党建办公室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市委和局党组的指示和决议;
2、负责制定局系统年度理论学习、政治教育计划和党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3、负责局系统党组织的设置和指导工作;
4、对局系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
5、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372—6166885
政策法规信访科 1、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2、负责局系统普法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3、建立健全全局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做好人社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协调处理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并做好重大活动及重要时节期间信访稳定工作;
4、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承接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并做好登记、转办、督办和意见反馈工作;
5、统计、分析全局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局领导汇报,并提出全局信访维稳工作建议;
6、及时整理信访卷宗,并归类存档,妥善保管;
7、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0372—6166885
公务员办公室 1、承担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辞职、辞退、职位聘任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3、负责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和职位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登记和管理工作;
5、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
6、办理提请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
7、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报批有关工作;
8、贯彻执行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次认定备案工作;
9、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
10、初步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的人选;
11、负责公务员惩戒、申诉控告工作,初步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处分;
12、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13、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372—6166885
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1、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
3、承担市就业和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5、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7、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8、贯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9、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372—6166991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1、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考核、岗位管理政策;
3、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度,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
4、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监督实施;
5、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
6、按规定承办市直和中央、省驻林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外)人员调配、录(聘)用事宜;
7、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审批和政策性安置工作。
8、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372—6166529
职业能力建设科 1、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
2、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3、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4、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
5、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6、负责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和监督工作;
7、负责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管理;
8、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372—6166505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1、贯彻落实深化职称改革政策,综合管理职称工作;
2、监督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审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3、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申报;
4、负责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
5、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引进工作,贯彻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
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引智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引智示范推广基地的管理;
7、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372—6166819
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监察科 1、贯彻实施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2、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拟订最低工资标准;
3、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政策;
5、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6、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7、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监察工作;
8、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372—6166683
工资福利科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离退休政策;
2、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岗位津贴补贴及地区附加津贴、福利、离退休、统一发放工资等办法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3、负责市直单位科级以下人员退休手续的审批工作;
4、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发的核准工作;
5、负责市直及部分中央、省驻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和变动工资、有关福利待遇以及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的审批工作;
6、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7、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372—6166669
保险管理科 1、统筹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2、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
3、负责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
4、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5、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6、贯彻执行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
7、负责落实企业员工离退休政策;
8、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
9、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
10、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
11、贯彻执行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
12、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13、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
14、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
15、贯彻落实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16、贯彻落实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17、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18、贯彻执行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19、负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20、拟定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21、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372—6166683
规划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公室 1、承担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
2、负责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3、承担有关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
5、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6、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372—6166885
调解仲裁管理科 1、负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2、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3、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4、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372—616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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